西藏自治区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在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下,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实地调查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实效:
一、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2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安排。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区财政和地(市)、县优先安排普查试点及设备购置专项经费366万元,采购了普查设备并移交各地、市普查办,签订普查设备使用管理合同书,为全区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全区培训试点。区普查办组织培训教员与技术监督指导队,于5月15日至7月11日前往全区六地一市依次开展了普查培训与试点指导,行程近8000公里,培训范围涉及全区74个县,培训学员169名。培训中全面讲解了普查标准规范、调查方法、设备使用、西藏古建筑基础知识,并根据各地文物分布特点进行了针对性教学。技术监督指导队组织参训学员开展普查试点,现场指导学员测绘、记录、照相,录入软件数据和图像信息,为全区实地文物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普查成果喜人。各地市培训、试点结束后,全区实地文物调查工作迅速展开。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第二阶段采取各地市组队实施、区普查办督导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地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县抽调一批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各地市的普查队,接受省普查办培训后,以县域为单位逐县开展普查。截至7月3日,全区共调查12县41乡,调查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298处(新发现文物点243处,复查55处),其中5个县已完成实地调查任务,普查到达率和覆盖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取得了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