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普查函〔2008〕3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开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报送与接收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普查报送软件”)日前已通过验收。根据工作安排,我办现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统一向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配发普查报送软件,并开展应用培训。此次配发的软件为试用版本,请各省级文物普查工作机构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有关要求,试运行普查数据报送与接收工作,并及时将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告知我办,以便进一步规范普查数据报送与接收工作程序,统一安排软件更新与升级。
领取软件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邮 编:100029
联系人:刘赪娜、张媛
电 话:(010)84636599—612、698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