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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观摩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9年6月2日

 

办普查函〔2009〕35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文化厅、文管会)、文物普查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定于在2009年度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西部六省区工作会议(以下简称“西部六省区会议”)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验收试点工作时间为6月9日至10日,为期两天。

请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五省区文物普查办公室负责同志1人参加验收试点观摩活动。请统筹安排参加西部六省区会议与验收试点观摩人员,并于6月5日前将参加验收试点观摩人员名单报至国家文物局普查办。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代章)

二○○九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普查办邓超、姚丞  联系电话:010—84662691、传真:010—8462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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