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普查函〔2009〕35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文物局(文化厅),国家博物馆:
2009年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普查成败的关键之年。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地形多样,文化遗存丰富,实地文物调查时间紧,任务重。为及时掌握西部地区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这些地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确保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国家文物局定于2009年6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西部六省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由参会省份结合自身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介绍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和2009年度的普查工作计划。重点介绍在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思路与具体安排,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建议。国家博物馆介绍遥感等新技术在普查中的应用及取得的成果。请各参会省份和国家博物馆准备文字材料及演示用ppt,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切忌工作总结。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7日下午报到,8日上午会议,8日下午疏散。
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6号,环球大酒店。
三、参会人员
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6省(自治区)各2名,其中1名是省、自治区文物局(文化厅)负责同志,1名是省、自治区文物局普查办负责同志;国家博物馆承担文物普查遥感应用项目负责人1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普查软件技术负责人1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有关负责人1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库专家2名。
四、有关事项
(一)西部六省区和中央直属单位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特邀专家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我局承担。
(二)参会人员请于6月4日(星期四)前将报名回执表分别传真至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普查办。
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邓超、姚丞
电 话:010—84662691 84626631(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普查办 安娜、沃利君
电 话:0991—2830859 2806194(传)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代章)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