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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通知通告 2009年8月21日

                     文物普查函〔2009〕1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文物普查办公室: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质量,明确县域基本普查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结束条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代章)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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