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要求,根据省“三普”领导组的总体安排,2010年1月14日至18日,由省市 “三普” 办组成联合验收组先后对泸州市的泸县、叙永县、古蔺县及龙马潭区“三普”实地文物调查工作进行验收,各受检县(区)均验收合格,获得省“三普”办领导及专家肯定。
此次验收工作由省“三普”办专家组组长陈德安、胡昌钰同志带队,与泸州市“三普”办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省市验收组开展验收。各受检县(区)高度重视,从会场氛围营造、完备验收资料到参会领导组成都进行了精心准备,各县区均由分管县(区)长汇报,工作各有特色。验收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受检县(区)组织管理、数据质量到现场勘察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验收,全方位地向参会的省、市、县专家、领导展示了这些县(区)“三普”工作队三年来的工作成果,尤其是各地涌现出的许多感人事迹,深深地打动了参会专家、领导。通过验收,省市“三普”验收组一致认为,以上县(区)“三普”工作组织管理运作良好,政府认真履行了职责,成立了机构,组建了队伍,安排了经费,组织了培训,开展了宣传,建立了档案,加强了协调,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干部和普查成员单位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性和组织领导作用。普查队较好地把握了国家和省、市普查办相关规范技术要求,普查覆盖率达到标准,登记内容准确真实,与实际情况相符,校验通过率达100%。验收组一致同意泸县、叙永县、古蔺县及龙马潭区“三普”实地调查验收阶段工作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