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决定于2009年5月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研督查工作。
此次调研督查的重点是各地以县级为基本单元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具体包括:各地区普查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培训等到位情况;各地区普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进展情况;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与省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及专项管理办法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普查宣传与社会参与情况;普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调研督查分别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物局牵头组成6个组,由一位厅级领导带队,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分赴全省17个市开展调研督查,每个市将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各调研督查组结束调研督查后,将形成调研督查报告报送省文物局汇总后报省政府,以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市人民政府通报调研督查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