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立普查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及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布置,为推动重庆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市政府于7月26日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07】91号),成立了以谢小军副市长为组长,市级相关部、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重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物普查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普办”),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实施。三普办设在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主任由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程武彦同志担任。办公室以市文化广电局文物处为主体,在全市抽调部分业务骨干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也相继成立了由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在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也建立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办公室,依托各区县(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组建了文物普查队伍,形成了市、区县二级普查工作机构,为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编制实施方案 突出普查重点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精神,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于今年7月开始编制《重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在认真解读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先后12次邀请有关文物专家,以及曾经参加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查阅了大量第二次文物普查的资料,编制完成了《重庆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重庆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人员培训方案》,编写了《重庆市文物普查工作手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突出了重庆文物的特色,把抗战遗址、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的调查作为了此次普查工作的重点。
三、全面开展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本次普查将对重庆市12898处文物点进行复查,涉及到全市608个乡镇,112个街道,9986个行政村,将在 8.24万平方公里区域内的每个角落展开田野调查。为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确保第三次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举办了“重庆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7个市属文博单位以及部分高校的文物普查工作者共2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文物研究所、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组、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重庆市文物局等单位的专家为学员们讲授了文物普查的规范、标准,重庆地区各类文物基本概况以及新的技术和方法在文物普查中的应用。田野调查介绍重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课程;,通过此次培训实习,培训人员基本掌握了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标准规范、信息采集录入等方面技术,有230人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普查员资格证书,为开展普查和下一步区县的文物普查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结合重庆市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及时举办了抗战遗址调查培训班,邀请了了重庆大学教授杨嵩林、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委会秘书长、普查专家组成员吴涛、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城市发展研究部主任张荣祥等。各位专家就抗战遗址的历史价值、文物价值、遗址种类、遗址的测绘方法以及合理保护与利用对策、调查的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而生动的讲授。本次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市文物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与此同时,区县一级的培训工作也相继在各区县(自治县)分片进行。
四、抓住特色资源 展开普查试点
为避免单纯地域性试点在一些方面上的局限性,结合重庆市抗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我市的文物普查试点方案选择以项目试点和地域试点相结合,选择我市在抗战遗址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13个区开展抗战遗址调查试点工作。9月,我市抗战遗址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各级部门相互协作,各区文物普查人员共同努力,经过普查人员的艰苦工作,克服了各种困难,现基本完成了抗战遗址田野调查及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新发现抗战遗址192处。
五、细化工作步骤 编制经费预算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实施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的原则,明确了各级财政应承担的经费范围。市普查办公室完成了5年文物普查经费预算,同时各区县(自治县)的普查经费预算也相继完成,并提交当地政府审批。部分区县的前期普查工作经费暂由当地文管所垫支。
六、注重宣传 营造舆论氛围
为切实推进重庆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文物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编制了《重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各区县(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应成立宣传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普查宣传方案,整合各级媒体的力量,构建文物普查宣传网络,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的宣传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全市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自第一阶段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工作。编辑了4份简报和2份综合信息月报,并分别报送国家文物局,重庆市委、市政府、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等部门和单位。使各级领导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我市文物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我市通过各种媒体的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市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过程中,市民们踊跃为我们提供重要的线索,积极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
七、下一阶段的工作
从9月底起,文物普查已转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的实地调查。这一阶段的工作最为繁重,也是决定我们普查质量和工作成败的关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一)抓紧完成第一阶段扫尾工作和第二阶段试点验收复查工作。
认真总结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在11月中旬前对各区县文物普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个别区县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督察,责令整改。
因经费、人员等原因,应在第一阶段完成的普查试点工作,延迟到第二阶段的第一时间段完成。市文物普查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普查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审核校正普查获取的文物数据信息,整理上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基层普查队伍培训、指导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布置,结合重庆市文物普查实际,在经费到位后,分时段、分片区、分层面的组织开展对基层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专家深入基层讲授第三次文物普查技术标准规范,田野调查方法、信息采集录入方法,提高普查人员的工作能力。12月底前完成各区县、镇街10706人,组建普查队伍。
(三)近期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对抗战遗址试点工作验收与15个区的普查材料汇总。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抗战遗址、近现代重要建筑的普查结果进行验收、复核,并对所有抗战遗址现状、类型、历史价值、景观价值及经济利用价值等进行分类和分析,提出包括已拆除的重要抗战遗址复建的处置意见和建议意见,提出初步保护、利用设想,编写初步调查报告。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抗战遗址的论证报告,向市领导汇报调查成果。选择有文物价值的重要抗战遗址,向媒体发布调查成果,适时由各级政府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挂牌保护。
(四)启动全市的田野调查工作。
按照文物普查实施的步骤,第二阶段是文物普查的重点,也是人力、财力投入最多的阶段,在抗战遗址调查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整体推进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严格遵循普查的标准要求,深入到每一处文物点,逐一进行登记。三普办将组织有关技术力量,深入各区县进行现场指导,及时掌握普查第一手资料。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在工作中,尤其在抗战遗址试点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管理办法》中提出对国贫、市贫县将予以一定程度倾斜,但现阶段国家补助比例尚未出台,我市在制订经费预算方案时,也无法进行估算。
(二)普查中使用的手持GPS,所测经纬度为84坐标系,而以后将形成的电子地图,使用的是西安或北京坐标系,因此所测数据存在一个批量转换问题,而这一问题在国家有关文件中未曾提及。数据转换的准确程度将对普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因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普查队伍人员素质和人员数量尤显不足。
(四)地方普查经费到位不及时,对普查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