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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文物的计量
近现代文物的计量
来源:
2009年3月11日
近现代重要史迹的计量
近现代重要史迹按照历史活动发生时涉及的主要建筑、构筑物为调查登记对象,如名人故居以该人物出生时家庭(族)居住和相关建筑为整体进行调查、计量;会议会址或机构旧址等,按照事物发生或存续期间所使用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为整体计量单位。
代表性建筑的计量
代表性建筑群按照各独立性质的建筑进行登记,如上海外滩建筑群,应按照各建筑的所属和分布进行登记,如某银行旧址、某公司旧址等。
烈士墓的计量
烈士墓,按照烈士陵园为整体文物进行登记,如“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对于未埋葬在烈士陵园的烈士墓可视作独立的调查、登记对象,如“某烈士墓”。
工业遗产及老字号的计量
工业遗产或老字号可依企业或机构进行登记的,则以企业或机构的主体围合空间为整体计量单元,分布在其中各建筑属于单体文物,如调查对象为“郑州国棉某厂旧址”可以包括“办公楼”、“大礼堂”、“动力车间”等单体建筑。
对于企业或机构的原始建(构)筑物已基本改变、消失,可以将尚存的原典型或保存价值较高的建(构)筑物进行聚合计量,如“某面粉公司老建筑群”。对于那些仅存的孤立建(构)筑物也可以作为整体计量单元独立确认,如“某自来水公司民国时期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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